关于规则

遵守规则,但也不一定。

2025-11-15思考规则认知
关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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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1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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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规则,但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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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性创造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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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24号,cursor的额度要重置了。
公司买的是团队版cursor,每人每月500次请求,外加120刀的拓展套餐,但是这120刀使用的是一个共享池子,也就是说,人人都朝着120刀用,那额度是远远不够的。于是我们的千人cursor交流群总是会置顶一条管理员消息:
不要开max,max并不能带来模型能力的提升。
我觉得挺有意思,也算有点小巧思。
如果直接写:禁止开max,一刀切反而会让更多的人产生好奇,遇到复杂任务了,难免怀着试试看的心理,打开max模式;另一个原因我认为是部分老板个人和核心业务团队有使用刚需,额外设定权限反而会提高配置成本。
于是上面放话,所谓“没有模型能力的提升”。大部分对vibe coding本身就不是特别了解的人会倾向于直接认同这套说辞,遵守规则,而非自己去尝试一下效果。剩下的人会选择规避风险,自费御三家的其他套餐。于是共享池子就稳住了。
今天我想聊聊规则。
规则是为了管理大多数人而存在的,能够让基数庞大,个性多样,利益诉求不同的群体在同一个系统中达成一种相对稳定的均衡。从社会学的角度看,群体管理最重要的目标从来都不是让每个个体都获得理论上的最优解,而是需要让整个群体维持在一种可预期、可协作、可持续的状态里。所谓“稳定”,并不是没有冲突,而是尽可能让冲突能被控制在系统自行消化的范围内。
于是人类社会慢慢有了约定俗称的行为规范,并进一步发展出了伦理道德。当群体规模扩大、利益关系变得愈加复杂,仅靠习惯和道德已经不足以维持稳定的秩序时,法理学便应运而生,于是法律便作为一种更明确,更具强制力的社会规范,为复杂的社会场景提供了可执行,可预期,可追责的秩序基础。它们在不同的场景中依赖不同的逻辑维系存在,也具有不同层级的约束强度,一同构成了社会运行的基本框架。
我想用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作为载体,这个例子会显得有些暴论,甚至不太适合作为公共讨论中的案例出现,但它足够日常,足够具体,又尤其适合承载我的核心观点。思索再三,我决定保留它。
正式展开前,我想预先强调三点:
  1. 一切文中出现的内容都仅仅代表个人观点。
  1. 案例只是阐述观点的载体,并不具备实际操作意义。我不鼓励任何人模仿某种行为,只是想借这个场景,讨论规则、判断与风险。
  1. 这并不是完全为了宣扬正能量而存在的博客,只是记录我本人对于某种情况最真实的看法。
我想举的示例是“闯红灯”,是的,就是字面意思上的闯红灯,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场景,它太常见,太容易被人提起。关于这个问题,连我自己的观点都变了很多次。
从小老师教我们“红灯停绿灯行,不能闯红灯”。再到叛逆好动的年纪,看到车流只要感觉能过,就会往里钻。再后来,个体意识逐渐增强,自我约束开始出现,“不论有没有人看见,底线都应该被遵守”。再到现在,它只是一个过程,评估--决策--承担结果,仅此而已。没有所谓的完全的束缚,就不存在一个脱离场景本身的,绝对的正确答案。
这里我并不是想强调“规则不重要”,恰恰相反,只有先承认规则的重要性,才有讨论“规则之外”的意义。对于个体来说,一味的遵从规则,并不能在所有状态下达到收益最大化。我认为最合理的方式是理解规则,它为什么存在?制定它的人希望群体达成什么样的状态?个体的不同选择会对个体本身,群体,以及管理者造成什么影响?这是必须要做的思维建设,不是为越界找理由,而是期望建立一种更完整的判断能力。看清楚规则背后的目标,边界和代价,个体才能真正做出“有意义”的决策,而不是徘徊于盲从和抵触之间。而决策本身,又需要个体对当下环境有足够清晰的判断,前置信息是否充分,变量是否可控,是否存在把风险转嫁给他人或系统的可能.... 认真评估之后,还有最后一个需要以绝对诚实的姿态面对的问题:如果因为判断偏差导致事情偏离掌控,你是否愿意,并且有能力承担相应的后果?
回到闯红灯这个例子,交通信号灯是秩序的象征,在马路这个场景下,它决定了不同方向车流和人流的走向,再配以道路交通安全法,达成了秩序的平衡,保证了生命安全和通行效率,这即是它存在的价值。那为什么我还要强调“没有绝对的正确答案”呢?
仅仅作为思想实验来讨论,我选择越界的场景只有一种:三个可能来车的车道在我目之所及的范围内,没有任何来车的迹象。判断标准就是:假如我是司机,这个行人的一切行为都不会被我注意到,因此不会影响正常行驶。
而为什么又是这个限定条件呢?
  1. 首先,如果视野内有车,但依据距离和速度,它似乎并不影响我过马路。这个判断看似合理,但其实是一种非常典型的主观陷阱。带入到司机的角度:突然出现的行人意味着一次瞬间决策,比如紧张,减速,轻微调整方向盘。而此时,影响面已经变了,假如车上有老人小孩,或是后车在高速行驶/准备超车,就可能出现连锁反应。这时个人所掌握的信息已经不足以包容行为对路况造成的影响了。以结果论来说,大部分情况下无事发生,但这类场景依然存在极低的概率导致极其严重的后果,从风险角度看,这是不可接受的。另外,最终真的无事发生,路过的司机也可能因此产生负面情绪,这即是“规格外的行为对他人造成的负面影响”,那么决策便是不自洽的。
  1. 其次,决策的结果来源于自己对环境的判断,珠海是一个路宽车少的城市,以我快步前行的速度,推算出路面上我不同时刻的身位所对应的时间,再反推“我感知范围之外的车需要多快的速度才能到到达我所处的位置”,得出的结果通常不是被交规所限制,而是被现代轿车本身的性能所限制。
  1. 我并不简单认同:常在河边走,哪有有不湿鞋之类的说法。话本身没有意义,怎么理解才是意义。侧重于危机意识,容易陷入刻板。侧重于效率意识,容易陷入自大。我不愿意接受哪怕一点的可能性造成毁灭性的后果,因为这个例子根本不是在强调这点。而是在讨论:对于完全能兼容掌控的场景,适当的游离于规则能为个体带来效益。这不是在进入场景之后临时评估风险,而是在决策之前,就找到自己能兼容的场景。
人始终在为自己的认知买单,各种意义上,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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